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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印发《关于开展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武汉债权债务律师   网址:http://chenghua.viplaw.cn/   时间:2021-03-26 1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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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印发《关于开展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意见》的通知 为逐步实现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经建设银行会签同意,特提出《关于开展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意见》,希遵照执行附关于开展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意见为了把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提高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和国家有关财纪法规,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施工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目的是保证决算真实、合规,维护国家和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二、根据施工企业财务隶属关系和我署关于审计范围划分的规定,各级审计机关、内审机构或内审人员对财务决算实行分层次审计(一)施工企业内审机构或内审人员对本企业年度财务决算进行自审,并根据自审情况编写审签说明书,随财务决算报送分管的审计机关和建设银行经办行(二)施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的内审机构或内审人员对所属企业审计情况进行检查,对汇总的财务决算进行自审,并汇总编写审签说明书随汇总财务决算报送分管的审计机关和同级建设银行(三)各级审计机关根据每年审计工作计划对施工企业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计三、施工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结算收入的真实性和费用项目划分的准确性;结算收入与财务入帐金额是否一致,有无隐瞒或虚列收入(二)工程实际成本是否真实、准确;有无自行扩大开支范围、挤占成本,有无以在建工程量调整成本;年终盘点帐、卡、物是否相符;预提待摊费用和材料成本差异的提取、分配是否合规(三)营业外收支是否合规,有无擅自增列或应列未列收支(四)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节余是否真实:提取工资含量的产值计算口径和工资总额的支出范围是否合规(五)专项资金来源是否正当,提取比例和支出范围是否合规(六)流动资金来源和占用是否合规;债权债务是否及时清理,积压报废物资是否按规定处理(七)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是否真实、合规,手续是否完备(八)各种税款计算是否准确,有无偷漏税金(九)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无擅自购买“社控”商品及倒卖国家紧缺物资、贪污受贿、损失浪费问题,经营管理秩序是否正常(十)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评价及效益分析四、施工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重点是:成本利润、财产物资、含量工资五、施工企业内审机构或内审人员对财务决算自审应在财务决算编制过程中开始进行,报送前结束;各级审计机关一般在财务决算编报以后的当年内进行六、审计查出违纪款项的处理内审机构或内审人员查出违纪款项应即要求有关部门调帐,并纠正当年财务决算各极审计机关查出违纪款项,应根据《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予以处理七、审计机关对施工企业财务收支方面重大违纪事项作出审计结论和决定前应征求同级建设银行的意见,意见不一致时应请上一级审计机关和建设银行协调解决,建设银行应按审计结论决定和核批财务决算或在下一年度处理八、施工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程序,应按照有关审计工作程序的规定执行施工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凡未经内审机构或内审人员审签报出时,施工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不予接收汇总;各级建设银行可拒绝签证或核批;各级审计机关可随时进行审计施工企业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结论和决定不服时,可按照有关审计复审的规定办理九、审计人员在施工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中,要坚持依法审计、依法处理的原则,做到宽严适度,正确掌握政策界限;施工企业有关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资料,积极配合审计人员完成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中,凡审计人员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的,或施工企业有关人员拒绝提供资料、阻挠审计工作、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的,审计机关可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予以处罚十、每年十月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审计局,审计署各派出机构,应按照《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情况表》(格式附后)汇总所属单位审计情况报送审计署基本建设审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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