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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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汉债权债务律师 网址:http://chenghua.viplaw.cn/ 时间:2015-09-15 11:09:38
债务人向债权人指定的第三人之间形成委托关系,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时,由债权人而不是第三人向债务人追究违约责任,当第三人违约时,由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而非债权人。 债权转让: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方式将债权移转于第三人。
责任编辑:赵敏